四川天府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技術開發領域作出了一項具有標桿意義的行政處罰決定,首次將處罰直接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身上,實現了從“處罰單位”到“處罰到人”的突破。這一舉措不僅彰顯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堅定態度,也為食品技術研發領域的合規經營敲響了警鐘。
此次被處罰的案件涉及一家從事食品相關技術開發的企業。經調查,該企業在研發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相關技術規范、記錄不真實完整等違法行為,可能導致食品安全風險。與傳統上主要對企業主體進行罰款、責令整改等處罰方式不同,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處罰到人”的規定,在追究單位責任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作出了罰款等行政處罰。
“處罰到人”制度是近年來我國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法律武器。它打破了以往“企業違法、個人脫責”的困境,讓那些在違法行為中起決定、指揮作用或負有直接、具體責任的個人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這對于食品技術開發這類專業性、隱蔽性較強的領域尤為重要。技術開發環節的疏漏或故意違規,往往是食品安全問題的源頭,將責任精準追溯至具體責任人,能更有效地從源頭遏制風險,倒逼技術人員和管理者恪守職業道德與法律底線。
天府新區此次的執法實踐,釋放出明確的監管信號:食品領域的全產業鏈、全環節,包括上游的技術研發,都已納入最嚴格的監管視野。無論身份是公司法人還是技術負責人,只要在履職過程中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都可能面臨個人法律責任的追究。這要求所有食品技術開發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必須重新審視自身的研發流程、質量控制體系和合規管理,確保每一項技術開發活動都經得起法律法規和科學標準的檢驗。
此案也為全國其他地區的市場監管提供了可借鑒的范例。隨著“處罰到人”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常態化適用,食品技術開發行業將迎來更加規范、透明的發展環境。只有將安全責任真正內化于每一個研發環節、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人,才能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推動食品產業在創新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